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各收券机构: 根据《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廊科[2017]18号),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券2017年度兑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时间
2017年11月9日—11月15日(上午9:00-下午5:00)。
二、受理地点
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(廊坊市安次区富康道145号龙河科技成果孵化园19号楼316室)。
三、兑付所需资料
1、《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》,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,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供电子版;
2、收券机构与持券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签订的创新服务合同复印件,属于技术交易(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)创新活动的,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站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;
3、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,如技术解决方案、检验检测认证报告、咨询报告、专利授权书等资料复印件,创新券到期前还未完成服务的收券单位,可以提供阶段性成果进行兑付;
4、给企业开具的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及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。
联系人: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秉鑫
联系电话:0316-2882651
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2017年11月8日